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三)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 (四)负责同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卫生计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六)负责爱国卫生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南岗区宣化街261号邮编:150001 科室电话 办公室 82705559 组织人事科 82717776 财务科82763350 行政审批科8622 2626 医政医管科 82705551 基层卫生科 82705551 疾病监督管理科 82705552 计生指导科82700024 红十字会 82720579 爱卫办 8270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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