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
政策措施名称 |
南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执行方案(2018年修订) | |||
审查 主体 |
单位名称 |
南岗区政府办公室 | ||
负责人 |
孙波 |
职务 |
主任 | |
联系人 |
滕海涛 |
联络方式 |
82710130 | |
具体审查部门 |
部门名称 |
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 | ||
部门负责人 |
刘振嵩 |
职务 |
主任 | |
联系人 |
葛金梅 |
联络方式 |
86776708 | |
政策措施类别 |
其他 | |||
政策措施制定背景、重要性、必要性 |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21号),结合我区实际,特修订南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执行方案。按照市指挥部发布的预警通告,对重污染天气预警、相应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 | |||
审查方式 |
自我审查 | |||
审查结论 |
可以实施 |
网站标识码:2301030001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办公室
邮编:150001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联系方式:827604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