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政务公开指南
授理机关:南岗区交通局
办公地址:南岗区汉祥街12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30--16:30时
联系电话:0451--86342922、86338088
传 真:0451--86342922
通讯地址: 南岗区汉祥街75号
邮政编码:150080
公开形式:公示板
交通局政务公开目录
序 号 |
公开内容名称 |
产生日期 |
内 容 简 要 描 述 |
1 |
运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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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1)购置货运亲车的单位和个人,到市行政审批中心(新阳路298号)办理定编手续。 (2)已办理定编并取得行车执照的车辆,持新增核准表、《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到区运输管理站办理征费台帐,并同时交纳各种规费。 (3)减编、过户车辆,需在该车管辖地办理减编手续后,持减编证明、机动车交易报废手续、原经营许可证、营运证和车辆台帐到市运管处货管科(安发街25号)办理过户事宜。 (4)月末前,携带车辆台帐到区运管站交纳下月或下季度的交费用规费。 (5)报停车辆,需持交警大队养路费报停单、营运证、车辆交费参帐,到区运管站办理报停手续。一年内报停不得超过六个月。 (6)需办理汽车维修企业的个人,经本人提出申请,到(新阳路298号)市行政审批中心汽修窗口办理。 |
2 |
地方养路 费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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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费程序: 地方养路费应当按月计片,纳费人自愿也可以预缴多月或全年养路费。 各种拖拉机、正三轮、港田类摩托车每月二十五日至月末前缴纳下月养路费。一月五日或七月五日一次交足半年的可减征一个月养路费(即交五个月),发给半年的缴讫证;一月五日前一次交足全年的可减征二个月养路费(即交十个月),发给全年的缴讫证。 新增车辆、转籍车辆,车主应自购车之日起5日内到当地片稽部门办理缴费手续,超过5日的,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
3 |
公路路政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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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凡属哈尔滨市南岗区列养的各等级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设控制区,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占用、利用、挖掘等。如克有需要,需向公路管理部门申请。 公路用地:公路边沟外缘1米,无边沟的与坡角外3.5米外最小间距;20米内为国道建筑控制区;15米内为省道建筑控制区;10米内为县道、乡道、专用公路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两则50米内为建筑控制区;二级公路两侧20米为建筑控制区。 审批内容:占用、利用、挖气公路、公路用地;毁坏、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架设、埋设管线;增设平交道口;超限运输;采伐路树;营造建筑物和地面构造物;设置公路樗;利用公路试车;铁轮车、履带车上路行驶。对县级(含县级)以下公路,在接到申请后两日内,由市公路管理处路政科与我局路政人员联合现场勘查,形成卷宗,市公路管理处5日内给予批复。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