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2014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规范和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了公开步伐,拓展了政务公开领域,创新了政务公开方式,完善了政务服务体系,提高了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住公开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今年初我区开展了区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将区级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和省市各部门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一是区级现有审批事项清理。对全区22家单位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一梳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共计222项,分别为区级审批部门依法自有并可以独立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29项;区级及以上都有权审批,但区级审批规模层次清晰,可以独立完成的行政审批事项66项;区级审批部门受理并初审,市级以上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13项;区级依法可以审批现由市级统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114项。二是市级拟下放审批事项摸底。根据区级政府上报结果,市政府拟下放307项行政审批事项,区级各单位要求下放的为52项,不要求下放的为231项,暂无法承接权力下放的为24项。三是区级现有及下放审批事项汇总。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按“减事项、真备案、多下放,批一次”的要求,将区级现有及下放审批事项汇总,现有政府行政审批事项共计99项,具体为:区级初审市级实质审查并最终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建议改为申请人直接报市级独立审批的事项2项;法律规定市区都可以审批,但从统一管理,方便相对人角度,建议由市级集中统一审批的事项3项;区级实施行政审批事项94项。做好现行行政事权进行梳理确认,对南岗区行政事权“家底”进行普查。 按照“三定方案”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全区31个部门初步梳理出行政事权共计1337项,其中公共决策70项,行政审批113项,行政确认79项,行政处罚642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征用5项,行政给付16项,其他行政事权409项。通过“点对点”的方式对各单位行政事权逐类、逐条、逐项进行审核确定,待市政府统一审验认定后,向社会公布区级政府行政事权目录。
(二)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我区把“三公”经费和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各项改革,完善预算编报程序,增强预算的完整性;规范预算分配,细化预算编报内容,强化预算执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三公”经费和财政预决算公开夯实了稳固的基础。截止9月底,全区各部门在政府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信息,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了《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表》。规范“三公经费”,对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出境经费,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规范各部门“三公”经费。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规范预算编报口径,努力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准确性,强化“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约束,要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预算规模。研究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经费开支标准,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我区通过网络博客,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加大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并公开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案件的查处情况,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地域划分,充分掌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分组进行信息公开管理,将辖区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疗机构信息公开,让百姓享有就医知情权和选择权。区食安办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保护舌尖上的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并代表全市接受了省政府食安办对我区的检查。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整治果蔬、乳品及水产品。通过整顿,全区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质量良好;饲料及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即“三品”企业的监管。我区组织农林、质监等部门对黑龙江米业、乳多宝、玉丰菌业等绿色食品企业进行了检查,督促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绿色食品生产和经营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在红旗满族自治乡红旗村检查了养殖业、饲料加工等生产环节,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提出了严格要求。加大对我区蔬菜生产基地、种植大户的源头监控力度。检查了红星蔬菜二次创业园、玉丰食用菌生产基地等多个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和棚室蔬菜生产村,对生产记录进行检查,就控制农药残留水平提出要求。加强畜产品监管,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加强屠宰环节的监管工作,对屠宰场及养殖户实施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落实疫情防控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疫情监测通知和抗体检测通知,排查各项疫病疫情,重点走访养殖户排查禽流感与小反刍兽疫病,疫情监测的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二是加强屠宰专项治理工作。对整改多项指标不达标的新春屠宰厂、跃进屠宰厂提出拟撤销、取缔的意见上报市商务局。加大畜禽屠宰厂的整治力度,深入企业进行检查,企业停业整顿期间,不能进行生猪屠宰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重点查处无证流通、物证不符违法行为,加大检查频次,建立了举报制度。三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对于投诉举报的黑加工点依法予以取缔;对列为整治重点的酒类、瓶桶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工商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特别是食品经营添加剂及桶装水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是核对经销食品添加剂和桶装水的企业状态,经营情况及名单已上报,查看证照、索证索票情况。四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上半年共组织开展了“魔爽烟”、熟制花生、食用胶、白酒质量、豆芽菜、烤鱼片、儿童鱼肝油粉条市场专项整治、加强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有力净化了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各项整治工作分局的主要做法是及时传达,及时部署、及时反馈,对遇到的问题及时指导,在食品科设置专人汇报、总结、反馈、报表,达到了及时、高效的工作效果。根据今年形势变化重新制定了食品监测计划,有计划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正在开展中,重点调整为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酱油、食醋、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婴幼儿食品、老年食品;季节性、区域性和节日性消费比较集中的食品;商场、超市内现场加工制作食品。涵盖营养成分、农残、添加剂含量、重金属有害指标等多项检验,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线索和数据,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和方向。五是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在全区开展了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组织食品监督所深入全区餐饮企业检查督促。为整顿规范学校周边餐饮业,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开展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学府路黑大、理工大学周边餐饮单位违规行为给予罚款。
(四)征地拆迁及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廉租住房资格审批时,严格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执行,坚持“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自收到办事处报送的有关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复审意见,缩短了审批时间,大大的提高了审批效率。征地拆迁信息公开贯穿整个征收手续的全过程。从调查摸底工作开始一直到征收决定发布前的整个征收程序均向被征收人张贴公示,让被征收人了解和熟悉征收全过程。比如哈前公路、文景街两个项目刚开始老百姓的同意率非常低,对征收工作有很大的抵触和反感,原因就是对征收工作的不理解或者说对征收程序的不了解,通过所有程序的张贴公示和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使得老百姓接受并同意征收并很快交房,目前两个项目已实现净地,经过通过信息公开起到了宣传的作用和效果。通过政务公开,起到促迁效果。比如文景街棚改项目,开始启动征收时,部分被征收人抵触情绪非常大,拒绝征收。在征收未结束的情况下,先行建设回迁安置房,并在现场张贴回迁安置户型图、小区规划图等,以此方式吸引被征收人,未交房的被征收人看到回迁安置房已经开工,了解已经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在建成后即将选房进户后,消除了以前的顾虑,同意征收,主动交房,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五)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我区本着“及时公开,方便群众”的原则,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咨询电话,建立健全价格举报咨询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反馈群众举报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查处结果,耐心解答群众对价格政策的咨询;二是在明显位置制作价格服务公示板,提高信息公开服务的清晰度;三是因地制宜,利用小黑板、宣传栏等现有设施,随时公布涉及企业和群众的最新价格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四是及时在区政务信息网公开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查处结果;五是在新闻媒体对典型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查处结果公开曝光。区卫生局加大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力度,各医疗机构均在收费窗口处以电子滚动屏幕、公示板等媒介公示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等卫生服务信息,目前该项工作正向民营医院、门诊部推进。区教育局在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实行收费项目公开制度,同时还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区、校两级举报电话,让学校收费问题真正受到群众的监督,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六)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机构设置、服务职能、职责权限、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和办事结果等事项。区卫生局制作宣传板,公示了医疗机构审批、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注册等办事程序流程,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办事人员。同时,积极动员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电子屏、宣传板等宣传手段,向辖区居民广泛宣传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让百姓充分了解应享有的卫生惠民政策,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该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区教育局组织开展“三满意”评议和“三进入、三整治、三评议”活动,明确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三满意”评议活动内容、活动步骤和保证措施。严肃查处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制定了《岗区教育局关于严禁寒假期间违规补课的通知》,在教育局网站上转发了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寒假期间违规补课的通知,根据群众举报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对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对违规补课教师进行了严肃处理。因校外违规补课给予一名教师行政记大过处分;一名教师行政记过处分;三名教师行政警告处分;一名副校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因学校违规补课,给予一名校长诫勉谈话。严格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制定下发了《关于严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对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不举办、不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提出了“三个严禁、三个不准”六条禁令。深化督学责任区制度,强化督学责任,充分发挥督学助推区域教育健康发展的作用,在全市率先启动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挂牌工作年初全部完成。同时区教育督导室建立电话值班制度和受理制度,对于在督导和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问题,责任督学及时向区教育督导室报告,区教育督导室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教育局相关科室或学校反映协调,提出核实、整改、答复等督导意见。
二、采取多种渠道,做好基层和行业政务公开
(一)村务工作公开。一是丰富公开内容,转变公开方式,提高村务公开工作实效性。为规范化开展村务公开工作,按照《南岗区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南岗区村务公开工作各相关部门检查内容和项目》的要求,从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入手,在村务公开内容的筛选上严格把关,不断充实,力求丰富全面。公开内容涵盖村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所有村级收支项目、计划生育政策、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土地征用补偿分配及使用、机动地、“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国家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享受低保户名单和一些惠农政策等12项内容。乡(镇)政府统一制定村务公开板,实行固定内容月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制度,公开时间要求在7天以上。在公开方式上,推行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延伸,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赢得了村民百姓的认可。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带动村务公开向更广阔领域发展。在工作中积极创新多种有效形式,力求不断扩大村务公开的影响,努力推动村务公开工作向多渠道、宽领域延伸。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社会影响面大的优势,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将哈西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建设等与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等内容进行公开,真正赋予农村群众对政府政务公共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权。利用板报、墙报和咨询热线公开。积极借助板报、墙报等简便易行、更新快捷的优点,在乡(镇)以及各村屯,大力推行政务事项上板上墙,使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的每一个角落。同时,我们还开辟了政务公开咨询热线,及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活动和反馈的各种问题。利用“村务公开角”公开。在全区各乡(镇)政府办事机构的入门处,均设立了“乡(镇)政务公开角”、“村务公开角”,把贴近企业和群众的办事程序、承诺事项、办理时限等方面内容印制成宣传单和服务手册,摆放在显要位置,让前来的群众随时了解,随便翻阅。编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手册》,建立起内容涉及区域图、村简介、村组织建设、发展目标、精神文明、法制建设、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公开事项的文化长廊,以此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形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村务公开能否落实,监督检查是关键。在推进村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加大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力度,使此项工作始终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和廉政建设目标考核体系;积极组织各乡(镇)政府不定期到各村进行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及标准,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在行政村成立民主议事会,每15户中选出一名村民代表为议事会成员,村务公开在议事会监督下开展工作。同时,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每月集体办公一次,对村级财务收支及重大经济活动事项行使监督权。
(二)社会救助工作公开。按照“千方百计惠民生”的要求,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规范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探索实行贫困群众临时救助制度,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一是严格申请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宣讲低保资格条件、补差发放、动态管理等低保政策规定。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家庭成员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家庭成员及赡养、抚(扶)养人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及财产申报单;提供相关人员户籍和身份证材料;接受对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受申请人委托,社区服务工作站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申请及其相关材料。二是搞好入户核查。入户核查工作是低保审批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确定保障标准的一个重要依据,更是区民政部门监督检查社会救助工作一条重要途径。通过入户核查,可以面对面的了解困难家庭的实际困难程度,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救助工作在动态管理机制下应保尽保、应出尽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区社会救助局全体8名干部每人负责包保2—4个街道办事处和乡(镇),负责掌握所包保区域救助对象的基本情况。通过几年来的入户核查,南岗区的低保对象从2010年的19007人减少到现在的9675人。今年上半年我区新增低保506户687人,调增低保292户433人,调减低保757户1598人,停发低保600户1256人,形成了有进有出、调整有序、相对稳定的社会救助动态管理体系。三是规范公示形式。制定统一的公示栏,并统一公示内容。第一,对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及临时救助申请工作实行公示全面覆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审核结果,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内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家庭材料、经济状况核查材料、民主评议情况、公示结果、审核意见等所有相关资料提交至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区民政对拟批准的低保家庭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再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家庭基本信息、拟保障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第二,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家庭进行长期公示。此外,区、街道(乡镇)全部设立公开监督电话,所有发放资金全部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确保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在每个环节都能够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双拥优抚工作公开。端正态度,不断增加政务公开内容。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的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工作中认真做好三个方面: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贴近生活实际,方便办事群众。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办事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优待抚恤标准和相关政策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三是用好载体,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形式。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使政务公开呈现灵活多样。印制三封信,分别是:《致广大重点优抚对象一封信》、《致无军籍职工一封信》、《致广大退役士兵一封信》。通过三封信把双拥优抚科主要服务对象日常来办理业务的一些内容和注意事项发布清楚,提醒他们前来办理业务需要携带的证件,让他们一次前来就能及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利用互联网络建立南岗区双拥工作群,把南岗区十八个街道办事处和一乡一镇的双拥工作人员都纳入到群中,及时发布最近工作动态和开展活动的有关要求及事项。在办公室墙上张贴有关业务办理事项的详细说明,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务有关内容。
(四)婚姻登记工作公开。在保证对外办公时间稳定的前提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体现在“广”、“深”、“新”三个方面。 “广”是指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涉及到婚姻登记、婚姻证明两项主要工作中的办理流程、工作人员职责、管辖权限、条件与程序、举报监督电话等内容全部公开上墙,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深”是指在工作中严格按公示内容依法行政,特别是对于服务性收费等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了预先告知;“新”是指在工作中创新推出了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平台向群众公开婚姻登记处所涉及的各类业务咨询及反馈,开展热心、耐心、细心的周到服务。此外,婚姻登记处还设立公开栏,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提供《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婚姻法律的宣传文件,供婚姻当事人免费查阅,使政务公开内容的宣传深入人心。婚姻登记处建立了咨询、公示、信息发布等多种形式,建立了公众信息平台,建立了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婚姻登记公开的内容。婚姻登记处公开展示的主要内容有:本婚姻登记处的管辖权及依据;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夫妻的权利、义务;婚姻登记的条件与程序;补领婚姻证的条件与程序;婚姻证明办理的条件及程序;办理时限。;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婚姻登记员职责及照片编号;办公时间;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截止目前,已办理结婚登记11108对、离婚登记2950对、无婚姻登记证明等16596件,办理合格率为100%。
(五)老龄工作公开。公开审批信息,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公开审批信息,重新梳理了包括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津贴审批、政府购买服务等在内的9项行政审批、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二是缩短办结时限。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政府购买服务审批流程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百岁敬老费由9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扩面高龄津贴审批由22缩短至7个工作日;无基本养老金高龄津帖审批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完善公开内容。绘制服务事项流程图和形成文字材料,予以公开,以便随时掌握相关事项,提高了办事效率。
(六)涉农补贴资金公开。在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发放涉农补贴资金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在具体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过程中,坚持公示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了公开透明。在退耕还林资金补助、粮食综合直补工作中,统一要求、统一规划,制定实施方案,以村组为单位,每个农牧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张榜公布,必须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并随榜公布补助兑现的时间、操作的环节和要求农户提供的证件,随榜公布咨询电话,农户有异议时可随时反映,做到了补助政策公开透明,落实到位。对每个补贴农户开办“一卡通”,提高了发放效率,方便了农民,并编发《南岗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意见》,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乡镇资金监管联系点建设,2014年初王岗镇被省财政厅批准为全省资金监管联系点。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拓展和丰富基层公开渠道。一是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重点,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审批大厅设置了意见箱,在引导服务台上放置了《窗口服务质量信息反馈卡》1000余份,征求办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和督办。为了加大宣传力度,除利用电子大屏幕进行宣传外,我们还在大厅显著位置张贴宣传画和“尊德守礼”提示牌100余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按照窗口行业“五有”及政务大厅应做到的“六有一规范”的标准,我们在窗口开展了“四比”活动,即:比工作效率、比服务质量、比窗口形象、比廉洁自律,使服务项目从“固定窗口”向“活动窗口”延伸,礼貌服务向优质服务延伸,推动了窗口审批服务工作在创新中得到了快速发展。二是以便企利民为重点,政务公开进一步强化。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重新梳理了区属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并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对相关部门审批事项流程进行了优化,科学制定了路径最短、环节最少、效率最高的综合办事流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南岗区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将市直和区属22个职能部门的74项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主体、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法定时限、法律效力、在线服务和审批流程等相关内容编制成册,发放近千余册,引导企业和群众办事,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人性化行政审批服务。三是以推行“一表制”为重点,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方便企业注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窗口工作人员的压力,我们于5月中旬启用了企业登记“一表制”软件系统,将原有需要重复填写的17张表格、570条信息,归并为1张表格、49条信息,设置专门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录入。整个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办事人只需填写1张表格,系统便会自动生成工商、质监、地税、国税4个部门审批所需的17张表格,并自动将不同表格提交到各窗口部门,所有窗口均可共享信息,各窗口内的审批可同时进行,不需要办事人逐个窗口跑,实现了“少填表、少带东西、少走路”的目标。四是以实行“1+20”模式为重点,政务服务进一步延伸。以就近、便民、利民为宗旨,完善了南岗特色的“1+20”行政审批服务模式,使公共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实现社会事务“全区通办、全天受理、全程公开”的延伸代理服务,形成区、街道(乡镇)两级行政审批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行政审批服务圈”,为居民提供了就近、透明、亲民的公共行政服务;各一口受理中心全面推行“延时服务”和“错时服务”,每个工作日延时一小时,周六加班半天;推行“立即办”服务模式,实现零距离服务、零投诉服务、项目零障碍入驻“三个零”工作标准。五是以提升人性化服务为重点,办事环境进一步改善。为了给服务对象营造温馨舒适的办事环境,先后投入1.1万余元,维修了大厅空调和桌椅,购置了公告栏、圆珠笔、纸张、胶水、花镜等必备用品,重新修缮、粉刷了房屋;并且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了办事停车难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我们重新设计制作了《南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区平面示意图》放置于一楼大厅,使办事群众一进门就能一目了然的找到办事窗口,三楼、四楼大厅内分别设置了引导员,负责引导群众到相关窗口办事。另外在公安分局办理身份证和市场监督管理窗口分别设了13个排队叫号窗口,既节省了群众的办事时间,又维护了办事秩序。六是以强化纪效考核为重点,效能监察进一步提升。运用电子行政监察平台,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行为监管。制定了百分评比标准,坚持日巡视制度。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开窗口单位投诉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培训,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利用局域网发布政务工作信息以及与人事、劳动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做到了及时更新,每位干部通过共享网络知晓和基本掌握本岗位的政策、法律法规,在其深入社区工作时,广泛进行宣传,为基层群众办事提供了依据和便利条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指导基层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中,实行了全员培训,主要是结合《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培训采取网络培训,集中考试的方法,以网上自学与单位组织集中学习、观看辅导材料为主,各单位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业务的考核,考核成绩做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我们虽然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开展和推进了一些工作,但是,有些工作做的还不够实。2015年,我们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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