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政务公开指南
受理单位名称:南岗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 南岗区宣化街261号
邮政编码: 150001
办公时间: 早8:30至晚5:00
联系电话: 82705893
传真号码: 82705904
财政局政务公开目录
序 号 |
公开内容名称 |
产生日期 |
内 容 简 要 描 述 |
发布机构 |
1 |
财政局公开管理职能 |
2005.10.1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区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参与全区宏观经济管理和政策; (二)组织实施全区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税收工作; (三)拟定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外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对全区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四)负责全区财政资金、农村财政、罚没收费集资、政府采购、会计事务和财政监督、企业融资、国库集中支付、财源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
财政局 |
2 |
票据购领审批、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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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材料 (一)购领机打收费票据及专定额费票据 1、初次购领,须持省级以上收费文件及《收费许可证》,办理《票据准购证》。 2、再次购领,须持《票据准购证》。 (二)购领往来票据 1、初次购领,须持单位介绍信及财务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再次购领,须持使用后的票据存根。 二、办事程序 审验《票据准购证》、票据存根。 三、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当时受理并完成。 四、收费标准 票据工本费。 五、联系电话:82761532 |
财政局 |
3 |
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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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材料 设立登记:批准设立文件、国有资产总额来源证明、已办理的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任件。 变更登记:分立、合并、改制的行政事业单位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提供变动证明、原单位产权登记资料。 撤销登记:批准撤销文件、终止财务决算报告或法定验资机构审定的终止财务报告及编制证明。 产权登记年检:上年产权登记资料、本单位财政审定后年度决算报表、国有资产增减变动审批材料。 二、办事程序 1、单位携带有关文件、证明及资料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设立登记表、变动登记表、撤销登记表、年检表)。 2、报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 3、到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审定手续。 4、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审查合格的行政事业单位签署产权登记检查意见。 三、承诺时限 3日内 四、收费标准 设立登记:150元 变动登记100元 撤销登记:100元 五、联系电话:82705873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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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汽车定编项目审核、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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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购车申报单》; 3、行政、事业单位附机构编制批文; 4、报废更新车附《车辆技术鉴定》《回收证明》,抵债车和过户更新车要附双方抵债和买卖车辆合同,旧车评估报告。 二、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按审批权限上报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承诺时限 手续齐备的,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采购办审批。 五、联系电话:82705874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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