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妥善处置全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突发事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以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二、工作原则
1、迅速行动原则。一旦突发事件,学校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教育局迅速启动应急机构,组织开展工作。
2、沟通协作原则。对突发事件(含各种自然灾害),要迅速与相关的急救部门(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联系求助。
3、及时上报原则。对突发事件要以最快速度,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
4、稳妥处置原则。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强烈责任感,采取科学务实的态度,灵活多样的手段,积极稳妥处理突发事件,争取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领导值班原则。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至少要有一名领导坚守岗位值班指导;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单位第一负责人要亲临现场负责指挥。
6、责任追究原则。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对失职、渎职,没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事态,或对情况瞒报、漏报、不报的,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要对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7、信息畅通原则。从事件的发生直到事件处理结束,要保证处理情况的信息畅通,让相关部门和领导了解掌握相应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1、事件发生时,要以当面或电话形式立即报告主管或主要领导,迅速启动应急组织机构进行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继续发展。
2、及时与相关的部门联系进行求助。如盗情拨打110、火警拨打119、急救中心拨打120等。救援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工作。
3、事件发生单位的主管或主要领导要在事件发生时,及时将事件发生情况、紧急处理情况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报告区委办、政府办、区教育局及有关领导,同时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4、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有关单位迅速启动相关职能小组赶赴事发现场,指挥指导工作。并将情况迅速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5、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每天都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四、预防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局机关和各学校领导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广大机关工作人员、教职工和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学习有关的安全常识,掌握自防、自救、自护能力,对小学生,学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时刻做到关爱、保护。提高警惕性,做到预防为主,警钟常鸣。
2、采取预防措施。局机关对市、区各阶段提出的各项安全工作要逐项落实,抢前抓早,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摸清全区各学校安全情况,主管领导、科室要经常深入各学校进行安全检查,逐项排查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
3、对组织的大型活动(如集会、演出、运动会、郊游)要提前15天申报,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活动过程中必须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要将安全问题放在首位,确保师生安全,活动万无一失。
4、各学校、直属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举行应急突发事件的演练(如消防演练等),提高应变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
5、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安全部门工作,做好学校内部自检自查工作,重点做好学校的用电、用火、用水及饮食安全工作、学校操场开放后的安全管理工作、高三、初三毕业班早晚自习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上学、放学的疏导工作,注重细节,规范管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6、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派专人死看死守,并及时上报。
7、值班(宿)人员要牢记应急救助相关部门电话,相关领导及各职能组负责人电话要始终保持开机状态。
8、建立南岗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通讯网。
9、遇有灾害性天气预报时,要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对可能发生问题的部位要有专人看守。
五、组织机构
为妥善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特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总 指 挥: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教育局局长
(一) 疏导组
组 长:区教育局主管领导
职 责:立即组织成员单位人员,将未受灾的师生带领到安全的地方,并对他们进行安抚、教育,以免引起混乱,防止谣言传播,并适时将他们安全送回家中。
成员单位:教育局中教科、初教科、人事科
(二)救护组
组 长:区教育局主管领导
职 责:立即组织成员单位人员,前往灾情发生现场,抢救受灾人员,进行及时、必要的救治,保护好受灾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成员单位:教育局保健所、体卫科、教育工会
(三)宣传联络组
组 长:区教育局主管领导
职 责:立即组织成员单位人员,一边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一边指挥救灾抢险,联系救治受灾人员的医疗单位,使受灾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并写出书面报告,送交上级部门。同时做好正面宣传工作。
成员单位:教育局组宣部、教育局团委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区教育局主管领导
职 责:立即组织成员单位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发地区的秩序;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人员;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物资等。
成员单位: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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