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编号3950:“闽江小区单元门前都是生活垃圾,无人清理。”
(一)基本情况
举报位置位于南岗区闽江路124号,闽江小区1期、2期小区院内,闽江小区内生活垃圾短期滞留,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南岗区城管局牵头负责垃圾清理及转运工作,新春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监管,哈尔滨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闽江物业管理分公司是责任主体单位。南岗区此前未接到过该举报事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7月4日,南岗区城管局和新春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进行实地踏查。
经了解,由于哈尔滨市向阳生活垃圾处理场由于污水处理问题,现在已经关闭;哈尔滨市北控环境(双琦)垃圾处理厂一期倾卸场地已经停运、二期倾卸场地已经处于饱和状态,致使垃圾拉运车辆长时间滞留在垃圾场,作业量由原来8小时两车次缩减为20小时一车次,导致南岗区闽江小区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出现滞留现象,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针对该问题,南岗区城管局积极与市城管局环卫办沟通协调垃圾倾卸场地。7月4日区城管局已安排车辆开始拉运闽江小区垃圾。同时为保证南岗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防止蚊虫滋生和异味的产生,南岗区城管局加大垃圾转运间和固定点位消杀作业频率,由原来的每日3次增加至每日5次,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7月5日,闽江小区内的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下一步,南岗区将加强管控力度,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加大巡视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三)问责情况
无。
二、受理编号3953:“举报文府街11号1单元402号附近的发电机,夜间运行时产生噪声扰民。”
(一)基本情况
举报位置位于南岗区文府街11号1单元402室。其楼下有一饭店,哈尔滨市南岗区粤轩斑鱼火锅店位于南岗区文府街11号17栋1单元1层2号,2014年9月5日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AGD9F0A,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单纯火锅。
南岗环保分局负责该处噪声扰民情况的日常监管。南岗区此前接到过该户多次举报。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该处问题,南岗区曾分别在第七批受理编号第477号、第九批受理编号第766号、第二十批受理编号第2158号案件中做出答复,均反映“南岗区文府街11号楼1单元402室业主在卫生间外墙安装了14个大功率电表,噪声扰民且有漏电现象”,经文化街道办事处、南岗区供电局、南岗区安监局、省直机关物业中心、南岗环保分局等部门多次现场踏查和检测,该处电表箱系国家电网正规设置的小区必要附属设施,是与该小区同时建设,经监测,并不存在噪音超标扰民和漏电现象。且6月21日省环保督察检查组到现场进行了检查,肯定南岗区办理结论,并未提出异议。7月5日南岗区纪委也针对南岗区不属实案件进行了检查,未提出异议。
针对本次举报的发电机噪音问题,南岗环保分局均对其房屋周边进行了监测。经查,在其三楼缓台外挂一家用空调外挂机,哈尔滨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正常工况下在噪声源厂界外1米处(噪声源1米处)对噪声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59.6dB,噪声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昼间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另一楼粤轩斑鱼火锅店后身(位于文府街11号1单元院内)确有一排风,经现场多次检查、筛查,应为402室举报人举报问题中所述的发电机。监测虽也符合标准,但由于402室举报人多次举报楼下饭店,南岗区执法人员和该饭店进行协商,6月12日该饭店自行将排风系统拆除。
(三)问责情况
无。
三、受理编号3957:“学府路电缆街哈达小区斜对面(电缆街68号光宇电池厂对面)有一家陶粒砖厂,无照经营,加工期间机器运行噪声扰民。”
此问题与第三十二批第3623号举报案件反应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受理编号3960:“自2017年以来,宣庆街32号楼楼下的铂金汉宫娱乐会馆,无照经营,噪声扰民。”
(一)基本情况
举报地点位于南岗区宣庆街34号,牌匾名称为铂金汉宫娱乐会馆,主要用于经营娱乐设施,查询黑龙江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显示,该处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白金汉宫歌厅,类型:个体工商户,该个体工商户已于2018年4月12日办理营业执照注销。
南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该处证照审核及日常监管,南岗区环保分局负责日常噪音监管。南岗区此前未接到过该举报事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7月5日,南岗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南岗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南岗公安分局、南岗消防大队、芦家街道办事处、南岗环保分局、宣西派出所对被举报地点进行联合执法。
被举报地点为南岗区宣庆街34号,南岗区执法人员到现场时该会馆房门紧锁,执法人员无法进入现场。经查,该处商户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南岗区文体局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下达了《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单位整改通知书》,对其擅自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依法予以取缔。南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询问通知书》(哈南市监芦询字[2018]050),要求该商户到南岗区市场监管局芦家市场所接受询问。
目前,铂金汉宫娱乐会馆已停业,完善审批手续后方可继续经营。
下一步,南岗区将在日后监管中重点针对该处商户加强巡管和检查力度,确保立整立改,不再继续出现违法经营情况。
(三)问责情况
无。
五、受理编号3962:“红旗满族乡中心学校南侧100米处有一家养猪场,养殖期间异味扰民。”
(一)基本情况
举报的养猪场为哈尔滨聚鑫隆养殖有限公司,注册号:23010310032726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可亮,年出栏4000头,现存栏800头。位于红旗乡旭光村中心学校南侧100米,不在南岗区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
南岗区农林局负责该事项日常监管。南岗区此前未接到过该举报事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7月5日,由南岗区农林局牵头,会同南岗环保分局、南岗区市场监管局、红旗乡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开展联合执法。
现场检查确认,哈尔滨聚鑫隆养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7日,从事生猪养殖,现存栏800余头,该单位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堆放在厂内一处堆粪场,堆粪场没有防雨设施;产生的尿液排入厂区内防渗池中。该企业与哈尔滨市新发农业科技园签订转运协议,定期进行清运。
联合调查组针对养猪场存在的问题,做出了处理决定:一是南岗环保分局针对其未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已立案予以查处;二是要求企业加强圈舍管理,定期进行清圈消毒,及时清理粪便、尿液,加大粪便、污水外运频次,降低储存期间的异味产生;三是要求企业规范储粪场建设,在10日内对原有堆粪场加盖防雨设施。
目前,哈尔滨聚鑫隆养殖有限公司正在按联合调查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下一步,南岗区将针对此类问题全区排查,并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一是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监管,继续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联合清查行动,确保整改到位,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常态化模式;二是确立辖区内各类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主体责任,环保部门、畜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整体联动,坚决打击各类禽养殖污染行为;三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根据不同资源条件、不同畜种、不同规模,分类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
(三)问责情况
无。
六、受理编号3967:“盟科时代小区开发商与蓝郡物业,侵占小区休闲广场绿地和车库建设房屋,目前每天24小时施工,噪声扰民,现场尘土飞扬,且堵塞消防通道。举报人要求停止非法施工,恢复绿地与休闲广场。”
(一)基本情况
举报位置位于长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此处原为百安居商场,现由哈尔滨新基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地上一层及地下停车场进行内部拆改装饰装修,现正在进行一楼整体装修,并对一楼和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进行改造,施工之前该小区物业已经张贴维修公示,并告知业主该处施工时间,于5月15日开始施工。
南岗区城管局牵头负责工程施工噪声扰民的日常监管,哈尔滨市住建委负责该处非法施工的查处,南岗区园林局负责该处侵占绿地问题的监管查处,南岗消防大队负责该处堵塞消防通道问题的监管。南岗区在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第33批3797号案件接到过该举报事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7月5日,南岗区城管办组织经开环保分局、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南岗消防大队、市住建委到现场进行实地踏查,联合执法。
关于侵占广场绿地问题,经现场踏查发现,嵩山路一侧人行道及7株行道树已被围挡,由于目前被围挡树木并未受到伤害,南岗区园林局执法中队已责令施工单位对被围挡的树木进行挡墙砌筑,加以保护,并密切关注树木生长状况。
2018年7月5日,根据《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居住区绿地,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政府负责。”针对举报内容,按照责任划分,南岗区园林局协同先锋街道办事处、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长江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到达现场,约见邦孚德物业公司、蓝郡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经查,盟科时代小区由黑龙江邦孚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盟科汇小区由蓝郡物业公司管理。举报件中的建筑物为哈尔滨新基凯商贸有限公司建设,由蓝郡物业公司管理。根据新基凯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该建筑物的相关材料(后附),表明该建筑物于2011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同时,南岗区工作人员调取百度卫星航拍图(后附),未发现该建筑有侵占小区内休闲广场绿地现象。
关于施工期间噪音扰民问题,经查,该处问题属于室内装修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之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针对此问题,南岗区不等不靠、先行着手,本着为百姓解决民生问题、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出发点,积极开展工作。一是通过南岗区政府第一时间向市住建委发函,就该处噪音扰民问题提出协助请求,请市住建委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身份对该问题进行管控;二是约谈蓝郡物业了解情况,物业表示因地下车库年久失修,需对地下车库进行加固维修,南岗区执法人员要求其提供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其无法提供。
联合调查组责令施工企业在未取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的施工审批手续之前不得继续施工,责令其停止施工,同时,要求工程施工方,在取得相关施工的审批手续后需经联合调查组验证后方可继续施工。继续施工期间要务必严格遵照周一至周五早6点至晚6点、周六至周日早8点至晚6点的正常施工时间,坚决不允许出现超时施工、昼夜施工扰民情况,一经发现南岗区执法人员将会同市住建委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关于堵塞消防通道问题,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岗区大队到盟科时代小区防火通道进行检查,发现确有占用防火通道情况存在,当场责令施工方立即整改,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哈南公消限字[2018]第2147号),责令施工方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目前,施工企业已停工,正在补办相关手续。
下一步,南岗区执法人员将针对该处施工问题加强监管力度和巡查频次,并责成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实时了解该处施工情况,杜绝违法施工现象的发生。
(三)问责情况
无。
七、受理编号3969:“盟科时代小区开发商与蓝郡物业,侵占小区休闲广场绿地和车库建设房屋,目前每天24小时施工,噪声扰民,现场尘土飞扬,且堵塞消防通道。举报人要求停止非法施工,恢复绿地与休闲广场。”
此问题与第三十四批第3967号举报案件反应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八、受理编号3970:“盟科时代小区开发商与蓝郡物业,侵占小区休闲广场绿地和车库建设房屋,目前每天24小时施工,噪声扰民,现场尘土飞扬,且堵塞消防通道。举报人要求停止非法施工,恢复绿地与休闲广场。”
此问题与第三十四批第3967号举报案件反应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九、受理编号3979:“盟科时代小区开发商与蓝郡物业,侵占小区休闲广场绿地和车库建设房屋,目前每天24小时施工,噪声扰民,现场尘土飞扬,且堵塞消防通道。举报人要求停止非法施工,恢复绿地与休闲广场。”
此问题与第三十四批第3967号举报案件反应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受理编号3980:“哈西大街西典家园A1-A5临街有10余家烧烤店,营业期间直排烧烤油烟,污染空气,夜间尤为严重;饭店的餐厨垃圾被随处倾倒在小区内,散发臭味扰民;个别饭店夜间占道经营,影响居民通行;小区内环境脏、乱、差。”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位置位于哈西大街376号至哈西大街420号,西典家园A1-A5栋。
此处共有十二家饭店,一是哈尔滨市南岗区石磨豆腐饭庄,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9NDH81F,经营者:王长鸣,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47072。二是哈尔滨市南岗区京八里老北京涮肉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AH45P8B,经营者:毕风茹,餐饮服务许可证编号:黑餐证字(2015)230103005114。三是哈尔滨市南岗区山石老胖串店,类型:个体工商户,注册号:230103601255111,经营者:王少岩,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16853。四是哈尔滨市南岗区撸串吧老味串烧工坊,类型:个体工商户,注册号:230103601195967,经营者:蔺全权,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03576。五是哈尔滨市南岗区川友水煮鱼哈西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ADERU4X,经营者:马菲菲,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71851。六是哈尔滨市南岗区百味坊餐馆,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9J2TK4Q,经营者:周汇武,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50116。七是哈尔滨市南岗区金鼎香火锅城,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AKXAW2E,经营者:肖立宝,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37621。八是哈尔滨市南岗区偏脸子羊蛋王烧烤店,类型:个体工商户,注册号:230103601009760,经营者:徐秀梅,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02713。九是哈尔滨市南岗区醉酒当鸽饭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B2HH20D,经营者:齐飞,有照无证。十是哈尔滨市南岗区蒙源崔记烤羊腿饭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96LEW8F,经营者:崔立,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43053。十一是哈尔滨市南岗区严守一烧烤哈西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B4NT406,经营者:黄志华,装修未营业。十二是哈尔滨市南岗区鑫一缘阁烤猪手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B0NMH08,经营者:王科学,有照无证。
南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该处饭店的证照审批,南岗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私建乱建查处,南岗环保分局负责噪声扰民情况的日常监管。南岗区此前未接到过该举报事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7月4日,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南岗环保分局、哈西街道办事处、南岗区执法局、南岗公安消防大队、南岗公安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关于西典家园A4、A5、A3栋之间商服有7-8家饭店,营业期间风机噪声扰民问题。经查,12家饭店中,其中分别涉及到证照不全问题2家、排风机存在噪声扰民行为6家、未经审批设置牌匾行为5家、乱堆乱放行为3家、消防检查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问题8家。
南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和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场对有照无证的哈西醉酒当鸽饭店、鑫一缘阁烤猪手店下达了《查封决定书》(哈南市监哈西责改字[2018]030号、哈南市监哈西责改字[2018]002号),并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封。
南岗环保分局现场分别对涉及排风噪声扰民行为的石磨豆腐饭庄、老北京涮肉店、撸串吧老味串烧工坊、川友水煮鱼哈西店、百味坊餐馆、金鼎香火锅城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哈南环监[2018]070401、哈南环监[2018]070402、哈南环监[2018]070403、哈南环监[2018]070405、哈南环监[2018]070406、哈南环监[2018]070407),责令以上商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场分别对未经审批设置牌匾的百味坊餐馆、川友水煮鱼哈西店、京八里老北京涮肉、山石老胖串店、撸串吧老味串烧工坊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哈南行政责改通字[2018]3090199、哈南行政责改通字[2018]3090198、哈南行政责改通字[2018]3090195、哈南行政责改通字[2018]3090196、哈南行政责改通字[2018]3090197),并责令以上商家立即整改,逾期未整改将强制对其进行拆除。
哈西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现场分别对消防检查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百味坊餐馆、金鼎香火锅城、京八里老北京涮肉点、山石老胖串店、撸串吧老味串烧工坊、偏脸子烧烤店、石磨豆腐饭庄、哈西醉酒噹鸽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号文书,均为[2018]0704号),责令以上商家立即改正。
关于随意堆放垃圾占道问题。哈西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依据《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场分别对有随意占道堆放行为的山石老胖串店、撸串吧老味串烧工坊、哈西饭店醉酒噹鸽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哈南行执责改通字[2018]3280151、哈南行执责改通字[2018]3280152、哈南行执责改通字[2018]3280149),并责令以上商家立即清除堆放物品。
关于小区内环境脏乱差问题。哈西街道办事处一责成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欣悦物业公司对A1-A5小区后院进行集中清理,且哈西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监督指导,现已全部清理完毕,并责成欣悦物业公司加强日后监管,建立长效的管控机制。
目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对上述12家饭店下达整改通知,待整改验收合格方可继续经营。随意堆放的占道垃圾已经清理完毕。小区院内环境也已经整改完毕。
下一步,南岗区将针对以上问题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各相关部门也将按照各自分工对此处严看死守,形成长效管控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三)问责情况
无。
十一、受理编号3985:“举报人曾来电反映宣威街6号至10号后院加工点噪声扰民问题,反映后以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到达现场贴封条,但加工点仍然在生产,噪声扰民问题未得到解决。”
此问题与第二十七批第2962号举报案件反应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二、受理编号3994:“一是科研路102-2号铜锅涮肚,未设置油烟高排装置,营业期间向院内直排油烟,在院内烧炭产生煤烟,污染环境。二是征仪花园小区A110栋1楼居民占用公共用地,在室外用明火烧木头做饭产生烟气扰民。”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研路102-2号铜锅涮肚,未设置油烟高排装置,营业期间向院内直排油烟,在院内烧炭产生煤烟,污染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举报位置位于科研路102-2号,哈尔滨市南岗区小岩地摊铜锅涮肚烧烤店。2018年6月6日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为食品生产。
南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证照审查,南岗环保分局负责直排油烟的日常监管。南岗区此前没接到过该举报事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7月5日上午,南岗环保分局、保健路街道办事处、南岗区城管局、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开展联合执法。
经查,哈尔滨市南岗区小岩地摊铜锅涮肚烧烤店,有独立的高空排放设施,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针对该单位无油烟净化设施扰民环境问题,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依据《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第九条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哈南环监[2018]070507),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目前,哈尔滨市南岗区小岩地摊铜锅涮肚烧烤店已停业整改。
下一步,南岗区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环境违法行为。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征仪花园小区A110栋1楼居民占用公共用地,在室外用明火烧木头做饭产生烟气扰民。)
(一)基本情况
举报位置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科研路30-160号征仪花园小区A区,该小区由哈尔滨市军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哈尔滨军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服务管理,总建筑面积为29万平方米,共有38栋楼 ,总户数2662户,于2007年进户。
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违规占地的查处,保健路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监管。南岗区此前没接到过该举报事项。
(二) 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7月5日,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联合保健路街道办事处现场踏查,发现征仪花园小区A110栋1楼居民在花园内砌筑饭灶,现场未发现明火烧木头做饭行为。
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责令其立即自行拆除。
目前,征仪花园小区A110栋1楼居民在花园内砌筑的饭灶已拆除完毕。
下一步,南岗区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清理。
(三)问责情况
无。
十三、受理编号3996:“一是西兴街夜市有明火烧烤、明火烹饪,油烟、高音喇叭噪声等问题扰民,经居民上访,当地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曾联合承诺取缔此夜市,但至今未予取缔。举报人要求取缔夜市。二是科研路整条街沿街都是烧烤店,营业期间油烟污染问题严重,城管部门张贴封条也无济于事。三是道里区建国北四道街上的配货站噪声扰民,已持续3年。四是松北区中原大道(电碳厂对面)有一家商混企业,经营期间不密闭,扬灰污染严重。”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西兴街夜市有明火烧烤、明火烹饪,油烟、高音喇叭噪声等问题扰民,经居民上访,当地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曾联合承诺取缔此夜市,但至今未予取缔。举报人要求取缔夜市。)
(一)基本情况
2015年9月,西兴街夜市经哈尔滨市城管局审批设立。
南岗区城管局负责市场摊区的日常监管,哈西街道办事处负责为责任主体。南岗区此前未接到过该举报事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7月4日,哈西街道办事处与南岗区城管局、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南岗环保分局、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联合到西兴街夜市了解核实以上问题。
经查,有油烟、高音喇叭扰民行为的商家40户。针对此问题,哈西街道办事处按照南岗区城管局与南岗环保分局的指导意见,对有油烟、高音喇叭扰民行为的40户商家立即停业整顿,并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责令必须安装净排设施,对高音喇叭进行查撤。
目前,哈西街道办事处已联系净排设备厂家为40户商家整改、安装,预计于7月26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待设施安装完毕后才可继续经营,对整改不到位的业户将予以取缔。
关于要求取缔该夜市问题。该市场是经过哈尔滨市城管局批准设立的夜市,主要服务于哈西街道办事处近10万人口。三姓早市有500余家营业业户,从业人员达到1000余人,其中60%是外来农民和下岗职工。故不宜取缔该夜市。
下一步,南岗区将责成哈西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监管,每日夜市散市后,专项整治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不影响居民生活,撤市后清洗街路,确保市场环境整洁。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科研路整条街沿街都是烧烤店,营业期间油烟污染问题严重,城管部门张贴封条也无济于事。)
此问题与第二十七批第3030号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道里区建国北四道街上的配货站噪声扰民,已持续3年。)
(一)基本情况
建国北四道街副46号至62号之间存在阿华道路货物运输服务部、大宝小件、神州快运、百世汇通、铭远物流共5家物流业户,涉及两栋住宅楼83户居民。
道里区建国北四道街是单行道,有公免停车泊位,未设货车禁行标志,允许车辆规范单侧停放。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转办案件后,7月4日下午道里区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踏查,建国北四道街两侧车行道、人行道等均未发现货物落地占道行为,发现沿街停放有5辆货车停放在公免车位和人行道上,货车内有货物,并在车箱内进行摆放货物。工人在装卸货物的时候会产生一定噪声。建国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物流商户逐户进行劝导,引导其在作业过程文明操作,尽量减少、降低噪声。顾乡交警队执勤民警到现场对违停车辆进行批评劝离。
下一步,道里区执法局将对该区域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发现占道理货问题将立即清理。街道办事处将做好物流业户文明经营的宣传引导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工人装卸货物时产生的噪声。顾乡交警队负责对该街路动态和静态停车秩序禁行网格化管控,禁止车辆双排停放;禁止车辆逆向停放、斜停等不规范停放机动车行为,对驾驶员进行规范停车教育;打击逆向行驶车辆;配合辖区城管部门,对沿街商服和物流单位开展走访教育工作,规范停车行为,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
(三)问责情况
无。
第四个问题办理情况:(四是松北区中原大道(电碳厂对面)有一家商混企业,经营期间不密闭,扬灰污染严重。)
(一)基本情况
举报材料反映商混企业为哈尔滨白云商砼有限公司,位于利民开发区云南路,法定代表人:王国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1558292909XH(1-1),注册日期:2010年11月8日。哈尔滨上和预拌砂浆有限公司位于利民开发区云南路,法定代表人:梁永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1565441989C(1-1),注册日期:2011年3月16日。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转办案件后,2018年7月6日哈尔滨市环保局松北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在裕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举报人反映的电碳厂附近的商混站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电碳厂附近共有3家商混站,其中中阳商混站已停产多年,现场检查时没有生产迹象,厂区内没有物料堆放。
哈尔滨白云商砼有限公司以料石、沙子、水泥为主要原料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项目,共建有两条混凝土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8000立方米/天。该项目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2012年5月建成;由原哈尔滨市呼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哈呼环审表[2010]189号),由原哈尔滨市呼兰区环境保护局验收(哈呼环验[2013]31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厂区内的料石、沙子等物料露天堆放,没有进行覆盖,没有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物料堆放时有扬尘产生。
哈尔滨上和预拌砂浆有限公司以为料石、沙子、水泥为主要原料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项目,共建有两条混凝土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4000立方米/天。该项目于2011年7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建成。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哈环审表【2011】25号)。该企业建成后一直未投产,2017年4月将场地和设备租赁给中交一航局使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厂区内部分物料存放在半封闭仓库内,部分物料露天堆放且未进行覆盖,没有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物料堆放时有扬尘产生。
针对上诉环境违法问题,2018年7月6日,哈尔滨市环保局松北分局分别对哈尔滨白云商砼有限公司和哈尔滨上和预拌砂浆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对于两家公司堆放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覆盖措施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7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同时,对两家公司粉尘排放情况予以监测,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三)问责情况
无。
十四、受理编号3998:“和兴路199附近,宝食林酒店的冷却塔占用公共防火通道,冷却塔运行时噪声扰民。”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南岗区麒麟宝食林酒店位于和兴路191号,2017年2月3日注册成立,经营餐饮服务项目,投资300万元。
南岗消防大队负责该处占用公共防火通道行为的日常监管,南岗环保分局负责该处噪声问题的日常监管。南岗区此前未接到该单位环境违法问题的投诉。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7月5日,七政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南岗公安分局、南岗区城管局、南岗区市场管理局、南岗环保分局、南岗消防大队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开展联合执法。
经南岗消防大队及七政派出所现场确认,该通道不是防火通道;经南岗规划分局认定该冷却塔属配套设施,不属于私建,运行时存在噪声扰民情况;但该商户在和兴路199号到201号两楼体间擅自搭建了一个约40平米的彩钢房,属私建。
针对冷却塔运行时噪音扰民问题,南岗环保分局依据《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场对其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哈南环监[2018]3070502号),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冷却塔,并对冷却塔采取防治措施,将噪声控制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以内,经噪声现场监测达标后方可使用,如拒不改正,南岗环保分局将依据《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六款之规定予以处罚。该单位负责人现场表示,立即联系噪声治理单位,对冷却塔噪声进行治理。
针对擅自搭建彩钢房问题,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现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哈南行执责改通字[2018]第3370123号),限其3日内自行拆除,预期不拆将依法对其强制拆除。
目前,该酒店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联合调查组整改意见马上落实,立整立改,确保在5日内对冷却塔实行降噪处理,达到标准。并在3日内对私建彩钢房进行拆除。
下一步,南岗区将在整改完成时限的时间节点对此处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三)问责情况
无。
十五、受理编号4000:“征仪花园A区306栋5单元101、A区210栋1单元101和A区306栋4单元101、102的住户在花园内砌筑饭灶,在室外用明火烹饪,产生烟尘扰民。”
(一)基本情况
举报位置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位于南岗区哈平路156号征仪花园小区A区,该小区由哈尔滨市军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哈尔滨军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服务管理,总建筑面积为29万平方米,共有38栋楼 ,总户数2662户。
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违规占地的查处,保健路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监管。南岗区此前没接到过该举报事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7月5日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南岗区物业办、保健路街道办事处、哈南派出所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进行实地踏查。
经查,该小区一楼花园为开发商为一楼居民配置,花园内有居民休闲用的饭灶,并未长期使用。210栋1单元101花园内摆放铁炉子,家中无人,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房主,房主表示以后不再使用;A区306栋4单元101、102没有在花园内砌筑饭灶行为;306栋5单元101在花园内砌筑饭灶,执法人员令其自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下一步,南岗区将加大对该小区室外用明火烹饪巡视力度和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产生烟尘扰民现象发生,确保问题不再反复。
(三)问责情况
无。
十六、受理编号4001:“王岗镇房身村宏大养殖场,养殖粪便直排场外水沟,在养殖场周边随意掩埋动物尸体,散发异味,污染空气,已持续3年。”
(一)基本情况
举报位置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房身村,不在南岗区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宏大种猪养殖场,注册号:230103600867384,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李建伍,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该养殖场2013年从事生猪养殖,有营业执照,年出栏700头,目前存栏60余头,日产粪污量约720公斤,无相关的防疫和环评手续。
南岗区农林局牵头负责该事项日常监管。南岗区此前未接到过此举报事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7月5日,由南岗区农林局牵头,会同南岗环保分局、南岗区市场监管局、王岗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开展联合执法。
经现场检查确认,该养殖场厂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该养殖场现生猪存栏60余头,产生粪便露天堆积在厂内一处土坑内,部分还田,产生尿液存入防渗池、现场未发现直排水沟情况,粪便、尿液堆放场所没有防渗、防雨、防溢流措施。南岗区于2014年在王岗镇华滨村建无害化处理井,该企业称动物尸体均送到此处处理,但无详细记录。
联合调查组针对养猪场存在的上述问题,做出以下处理决定:一是该养猪场经营者自述现在养猪已经不盈利,并打算在5天内将栏内生猪进行出售,不再继续经营,同时,联合检查组将对该养猪场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不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二是责令其在生猪出栏后对原粪便池进行清理干净,保证今后不再从事生猪养殖;三是5天后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到现场复查,如不再经营,首先劝说其主动到工商所办理废业手续或以不再经营为由将其拉进异常经营名录中,满1年后合法办理执照吊销。
目前,宏大种猪养殖场已将栏内生猪出售,并按联合调查组意见正在整改,联合调查组将随时跟进督办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下一步,南岗区针对此问题将在全区排查,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一是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监管,继续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联合清查行动,确保整改到位,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常态化模式;二是确立辖区内各类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主体责任,环保部门、畜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整体联动,坚决打击各类禽养殖污染行为;三是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要求各畜禽养殖场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三)问责情况
无。
十七、受理编号4002:“一是科研街征仪花园小区A区多个车库被改成饭店,未设置高空排放设施,营业期间直接向院内排放油烟。举报人要求取缔上述饭店。二是哈西西兴街夜市,商贩未安装排烟设施,经营期间使用明火烧烤、炒菜、火锅,油烟直排,污染空气,并使用外放音响,噪声扰民。举报人要求取缔夜市。三是哈西大街与北兴街合围位置,哈西悦城小区附近的多家饭店排烟设施不合格,属于地排,其中“凤凰小镇”较为严重。四是哈西悦城顶层为KTV等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噪声扰民。举报人要求给予查处或取缔。五是西典家园小区北区一垃圾中转站,垃圾清理不及时,遍地污水。六是启智路365号四季方舟小区1号楼楼下的3家饭店,未安装油烟高排设施,营业期间直排油烟,污染空气,风机运行噪声扰民。七是四季方舟小区5号楼楼前堆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无人清理,产生灰尘和异味,污染空气,下雨时垃圾堆附近有积水产生异味。举报人要求清理垃圾。”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科研街征仪花园小区A区多个车库被改成饭店,未设置高空排放设施,营业期间直接向院内排放油烟。举报人要求取缔上述饭店。)
此问题与第二十七批第3030号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哈西西兴街夜市,商贩未安装排烟设施,经营期间使用明火烧烤、炒菜、火锅,油烟直排,污染空气,并使用外放音响,噪声扰民。举报人要求取缔夜市。)
此问题与第三十四批第3996号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哈西大街与北兴街合围位置,哈西悦城小区附近的多家饭店排烟设施不合格,属于地排,其中“凤凰小镇”较为严重。)
(一)基本情况
1.哈尔滨市南岗区凤凰小镇饭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91B918F,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39248;2.哈尔滨市南岗区袁滋原味鸭爪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悦城店,类型:有限责任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3MA19FL2GXQ,法定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81812;3.哈尔滨市南岗区满红盆龙虾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B0GL068,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89345;4.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帆度小渔村,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9JHX11,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69238;5.哈尔滨市南岗区伍拾柒炭火蛙锅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B2QJ95C,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99856;6.哈尔滨市南岗区秀海福麻辣烫悦城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9ELUT98,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99830。
南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证照审查,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地排查处,南岗环保分局负责排烟设施的监管。南岗区在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第16批1761号案件中配合市环保局处理过该举报事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6月16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会同哈西办事处、南岗区城管局、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哈尔滨市南岗区凤凰小镇饭店属于独立商服楼,排风机安装在地下室内,当时已停止营业,无法安排噪声监测;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无独立的高空排放设施。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当即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风机等设备运行维护”,并给予警告,限7日内完成整改。6月17日晚6点再次联合检查,哈尔滨市南岗区凤凰小镇饭店已停业整改。
2018年7月6日,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南岗环保分局、哈西街道办事处、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再次对该处饭店进行联合检查。经查,举报中提到的哈尔滨市南岗区凤凰小镇饭店,油烟分离及降噪器械均在室内,不存在通过地排排烟情况,经环保部门确认,该饭店已经按要求整改完毕,环保已经达标。
下一步,南岗区将哈西大街与北兴街合围位置的饭店列为重点监管单位,加强日常管控,确保不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三)问责情况
无。
第四个问题办理情况:(四是哈西悦城顶层为KTV等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噪声扰民。举报人要求给予查处或取缔。)
(一)基本情况
举报位置为哈西悦城小区顶层位置。
南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证照审查,南岗环保分局负责噪音监管。南岗区此前未接到该举报事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7月4日,南岗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南岗环保分局、哈西街道办事处、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南岗公安分局、南岗消防大队对被举报地点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经南岗区执法人员反复踏查,在举报地点未发现KTV等娱乐场所,并进一步与周边居民进行了解,均不知道在此处有KTV等娱乐场所。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五个问题办理情况:(五是西典家园小区北区一垃圾中转站,垃圾清理不及时,遍地污水。)
(一)基本情况
举报位置是西典家园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欣悦物业公司小区院内垃圾桶集中转运点,主要是将小区内单元门前垃圾桶在夜间进行集中收集后,转运到此处并与南岗区城管局垃圾压缩车辆进行对接转运。
南岗区城管局牵头负责垃圾清理转运工作,哈西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监管,欣悦物业公司为责任主体。南岗区此前未接到过该举报事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8年7月5日,哈西街道办事处会同南岗区城管局到现场进行实地踏查。
经查,此处是西典家园小区垃圾转运点,用于周边小区、商户的日常垃圾转运,由于现阶段全市垃圾出口紧张,导致该处垃圾转运工作出现留置,故而出现举报问题中所述的垃圾清理不及时,遍地污水问题。
针对该问题,南岗区立整立改,责成西典家园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欣悦物业公司,一是加大该处水冲洗消毒力度;二是将冲洗和消毒频次由原来的每日3次调整为每卸一次冲洗一次;三是消杀作业由原来的每日3次增加至每日5次,全力确保该处垃圾转运点位环境卫生的整洁干净,从而大幅度降低垃圾异味的产生。
目前,上述整改措施已经全部落实。
下一步,南岗区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垃圾转运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专人管理站点制度,确保该垃圾收集点干净整洁、整齐有序,还辖区居民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三)问责情况
无。
第六个问题办理情况:(六是启智路365号四季方舟小区1号楼楼下的3家饭店,未安装油烟高排设施,营业期间直排油烟,污染空气,风机运行噪声扰民。)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涉及南岗区的企业分别是:哈尔滨市南岗区润昌餐饮中心,位于征仪路251号四季芳洲小区1号楼1-2层1号1层,2017年6月1日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为食品生产;哈尔滨市南岗区羔羊牧场餐饮店,位于征仪路273号四季芳洲小区1号楼1-2层12号,2016年6月9日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为食品生产;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太阳新概念早餐店,位于征仪路275号,2013年7月4日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为中餐制售;哈尔滨市南岗区张记汤包店店,位于征仪路257号四季芳洲小区1号楼1-2层4号,2015年9月1日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为食品生产;哈尔滨市南岗区秀海福麻辣烫征仪路店,位于征仪路255号四季芳洲小区1号楼1-2层3号商服,2018年6月12日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为食品生产;哈尔滨市南岗区喀迪尔新疆烧烤店,位于征仪路253号四季芳洲小区1号楼1-2层2号,2018年2月2日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为食品生产;哈尔滨市南岗区四季芳洲兰州拉面馆,位于征仪路253号四季芳洲小区1号楼1-2层2号,2018年2月2日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为食品生产;哈尔滨市南岗区嘉祤吉妈妈手擀面馆,位于征仪路259号四季芳洲小区1号楼1-2层5号,2016年7月5日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为餐饮服务。
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日常监管中,未接到群众投诉该八家单位环境违法问题。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四季方舟小区临街的所有商服,经营期间油烟大,有噪声,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7月5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会同保健办事处、南岗区城管局、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哈尔滨市南岗区润昌餐饮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羔羊牧场餐饮店、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太阳新概念早餐店、哈尔滨市南岗区张记汤包店店、哈尔滨市南岗区秀海福麻辣烫征仪路店、哈尔滨市南岗区四季芳洲兰州拉面馆、哈尔滨市南岗区嘉祤吉妈妈手擀面馆等八家饭店。其中哈尔滨市南岗区喀迪尔新疆烧烤店、哈尔滨市南岗区羔羊牧场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有独立的高空排放设施,排风机已进行隔声降噪处理,对外环境影响极小;哈尔滨市南岗区润昌餐饮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太阳新概念早餐店、哈尔滨市南岗区张记汤包店店、哈尔滨市南岗区秀海福麻辣烫征仪路店等四家饭店不产生油烟,只经营蒸煮加工项目,使用的换气扇对外环境影响极小;哈尔滨市南岗区四季芳洲兰州拉面馆、哈尔滨市南岗区嘉祤吉妈妈手擀面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无独立的高空排放设施,针对两家单位油烟扰民环境问题,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依据《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第九条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改”。7月5日晚6点再次联合检查,哈尔滨市南岗区四季芳洲兰州拉面馆、哈尔滨市南岗区嘉祤吉妈妈手擀面馆已停业整改。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将加强该八家单位日常监管,确保不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七个问题办理情况:(七是四季方舟小区5号楼楼前堆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无人清理,产生灰尘和异味,污染空气,下雨时垃圾堆附近有积水产生异味。举报人要求清理垃圾。)
(一)基本情况
经查实,投诉人所反映的四季方舟小区应为四季芳洲小区,四季芳洲小区现由哈尔滨圣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鸿威物业”)负责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该小区位于香坊区启智路36号,于2004年建成,并于同年开始入户使用,建筑面积11.38万平方米,共10栋楼,1096户居民,归属于建筑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内。此案件未接到投诉举报。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核实,该案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2018年7月5日,接到转办案件通知后,哈尔滨市香坊区政府责成区城建局物业办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于当日14时对该小区进行实地踏查。经查,该小区5号楼楼前的确存在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堆积的现象,区城建局物业办工作人员现场督办圣鸿威物业立即对此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现此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
下一步,香坊区城建局物业办将加强对圣鸿威物业的监管力度,给居民营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问责情况
无。
十八、受理编号4009:“王岗镇远大原种猪场,随意将粪便排放至水沟内,随意将动物尸体掩埋,污染环境,已持续4年。”
(一)基本情况
南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企业信息登记系统查询,现在王岗镇辖区内无登记名称含“远大”字号的养猪场。其举报情况与南岗区王岗镇房身村一家名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宏大种猪养殖场的情况基本一致。
王岗镇房身村宏大养殖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房身村,不在南岗区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宏大种猪养殖场,注册号:230103600867384,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李建伍,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该养殖场2013年从事生猪养殖,有营业执照,年出栏700头,目前存栏60余头,日产粪污量约720公斤,无相关的防疫和环评手续。
南岗区农林局牵头负责该事项日常监管。南岗区此前未接到过此举报事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7月5日,由南岗区农林局牵头,会同南岗环保分局、南岗区市场监管局、王岗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开展联合执法。
南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企业信息登记系统查询,现在王岗镇辖区内无登记名称含“远大”字号的养猪场。经南岗区农林局、王岗镇畜牧站工作人员了解确认,2013年9月前王岗镇兴隆村有一家名为哈尔滨成农远大养殖有限公司的养猪场,但其已于2013年9月搬迁至双城区,曾经使用的土地现在为东北林业大学科技园工地,该猪场迁至双城两年后便停业。联合调查组经过对王岗镇养殖场进行排查,王岗镇房身村有一个宏大种猪养殖场,因此我们进行了并案处理。该养殖场是第三十四批4001号举报案件。
经现场检查确认,哈尔滨市南岗区宏大种猪养殖场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该养殖场现生猪存栏60余头,产生粪便露天堆积在厂内一处土坑内,部分还田,产生尿液存入防渗池,粪便、尿液堆放场所没有防渗、防雨、防溢流措施,未发现直排水沟情况。南岗区于2014年在王岗镇华滨村建无害化处理井,该企业称动物尸体均送到此处处理,但无详细记录。
该养猪场经营者自述现在养猪已经不盈利,并打算在5天内将栏内生猪进行出售,不再继续经营。就此情况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告知其,如不再经营,要主动到工商所办理废业手续或以不再经营为由将其拉进异常经营名录中,满1年后合法办理执照吊销。
联合调查组针对养猪场存在的上述问题,做出以下处理决定:要求其于7月15日前将粪便池粪污清理干净。目前,宏大种猪养殖场已将栏内生猪出售,并按联合调查组意见正在整改,联合调查组将随时跟进督办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下一步,南岗区针对此问题将在全区排查,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一是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监管,继续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联合清查行动,确保整改到位,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常态化模式;二是确立辖区内各类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主体责任,环保部门、畜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整体联动,从严整治各类禽养殖污染行为;三是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要求各畜禽养殖场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三)问责情况:
无。
十九、受理编号4011:“和兴路199号-201号原先规划建设防火通道的位置,宝食林饭店在此建冷却塔,风机噪声和工程车来来往往拉水泥产生的噪声严重扰民。举报人要求拆除违建并打开通道。”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南岗区麒麟宝食林酒店位于和兴路191号,2017年2月3日注册成立,经营餐饮服务项目,投资300万元。
南岗消防大队负责该处占用公共防火通道行为的日常监管,南岗环保分局负责该处噪声问题的日常监管。南岗区此前未接到该单位环境违法问题的投诉。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7月5日,七政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南岗公安分局、南岗区城管局、南岗区市场管理局、南岗环保分局、南岗消防大队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开展联合执法。
经南岗消防大队及七政派出所现场确认,该通道不是防火通道;经南岗规划分局认定该冷却塔属配套设施,不属于私建,运行时存在噪声扰民情况;该商户在和兴路199号到201号两楼体间擅自搭建了一个约40平米的彩钢房,私建情况属实。
针对冷却塔运行时噪音扰民问题,南岗环保分局依据《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场对其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哈南环监[2018]3070502号),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冷却塔,并对冷却塔采取防治措施,将噪声控制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以内,经噪声现场监测达标后方可使用,如拒不改正,南岗环保分局将依据《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六款之规定予以处罚。该单位负责人现场表示,立即联系噪声治理单位,对冷却塔噪声进行治理。
针对擅自搭建彩钢房问题,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现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哈南行执责改通字[2018]第3370123号),限其3日内自行拆除,预期不拆将依法对其强制拆除。
针对该处经常有工程车来来往往拉运水泥,产生噪音扰民问题,联合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蹲守并未发现该情况。南岗区执法人员也将加大对该区域内来往的工程车辆的监管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拉运水泥情况将及时进行查处。
目前,该酒店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联合调查组整改意见马上落实,立整立改,确保在5日内对冷却塔实行降噪处理,达到标准。并在3日内对私建彩钢房进行拆除。
下一步,南岗区将针对以上问题强化监管职能,加大巡查和“回头看”的频次,确保整改到位、真实整改。
(三)问责情况
无。
二十、受理编号4014:“红旗乡东升村黑龙江省海顺养殖有限公司、明心村哈尔滨新祥和养猪专业合作社,养殖过程中散发异味,污染空气;将粪尿排至厂区外臭水沟内;在厂区周边随意掩埋死猪尸体,散发异味,污染环境。”
(一)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海顺养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3727703276R,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点:南岗区红旗乡红旗村,养殖地点:南岗区红旗乡东升村,不在南岗区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该企业2001年从事生猪养殖,年出栏3000头,现存栏2300头,日产粪污20吨,有哈尔滨市畜牧兽医局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未经过环评验收。
哈尔滨鑫祥和养猪专业合作社,成立日期为2013年6月3日,从事生猪养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2301030700111513,类型:农民专用合作社,位于南岗区红旗乡明星村,法人:曹静琦,现有成员16户,采取分散养殖的模式,均不在南岗区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其中,只有社长曹静琦1家达到规模化养殖,年出栏2000头,现存栏2000头,日产粪污8吨,2013年5月取得哈尔滨市畜牧兽医局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但未经过环评验收。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7月5日,南岗区农林局会同南岗环保分局、南岗区市场监管局、红旗乡人民政府开展联合执法。
现场检查确认,黑龙江省海顺养殖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1年4月27日,从事生猪养殖,现存栏2300头,该企业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堆放厂区内一处堆粪场,堆粪场没有防雨、防渗措施,产生的尿液排入厂区内防渗池中,该企业与双城市本成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转运协议,定期清运,3、4天清运一次。黑龙江省海顺养殖有限公司2018年1月份前动物尸体投入厂内无害化处理窖处理,2018年1月份与哈尔滨市银山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所有动物尸体交于银山公司处理,尸体处理均有记录,未发现有污水排至臭水沟内。
哈尔滨鑫祥和养猪专业合作社中养殖户曹静琦现存栏2000头,该养殖户养殖过程产生的粪便堆放在猪舍后侧一处堆粪场,发酵后还田,产生的尿液排入厂区内防渗池内,定期清运,南岗区于2013年在红旗乡明星村建成一处无害化处理井,哈尔滨鑫祥和养猪专业合作社动物尸体投入其中进行无害化处理,该企业有处理记录但不规范。
针对存在的问题,南岗环保分局对两家企业进行了现场勘验、询问并进行笔录,同时采集相关照片,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进行立案查处,拟于7月10日报市环保局批准。同时,要求黑龙江省海顺养殖有限公司一周内完成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南岗区联合调查组要求这两家企业加强圈舍管理,定期进行清圈消毒,及时清理粪便、尿液,加大粪便、污水外运频次,2日清运一次,降低储存期间的异味产生规范储粪场建设。要求黑龙江省海顺养殖有限公司在1个月内建设合规的堆粪场,哈尔滨鑫祥和养猪专业合作社在1个月内将原堆粪场加盖防雨设施。要求哈尔滨鑫祥和养猪专业合作社完善无害化处理记录。
目前,黑龙江省海顺养殖有限公司和哈尔滨鑫祥和养猪专业合作社已按联合调查组整改意见严格整改,联合调查组会随时跟进督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下一步,南岗区将针对此类问题全区排查,并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一是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监管,继续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联合清查行动,确保整改到位,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常态化模式;二是确立辖区内各类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主体责任,环保部门、畜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整体联动,严格整治各类禽养殖污染行为;三是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要求各畜禽养殖场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三)问责情况
无。
中共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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