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既有物业企业收费核准备案 | ||
办理部门 |
南岗区物业办 |
承诺期限 |
2个工作日 |
办理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 |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哈价联发〔2013〕39号) | ||
办理对象: (办理范围) |
企业 | ||
办理凭证: (相关具备材料) |
1、组织机构代码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2、物业服务收费申请表 3、住宅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备案表 4、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意见汇总表 | ||
审批流程 |
1、既有物业服务企业申报 2、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受理、核准材料,核定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出具备案表 3、市物业办备案、审核 4、市物价局核定、批准服务标准与收费价格 | ||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
地点:南岗区大成街44号E栋6单元201室 电话:82713037 | ||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
无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