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 |||||||
办理部门 | 工商登记科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
办理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
办理对象 (办理范围) |
自然人、法人 | |||||||
办理凭证 (相关具备材料) |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件件(本人在复件证签名、并签写“与原件一致”);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或修改后章程(公司股东签署); 4、股东会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2个以上股东)或者出资人书面决定(一人有限公司); 5、变更名称:提供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变更住所,提供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要核对原件),如果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需要提交由当地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由相关利害人同意的将住宅改为商服的证明文件,并填写《住所登记表》; 6、法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 |||||||
审批流程 | 受理--审查--决定 | |||||||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
南岗区士课街35号1楼登记大厅 联系电话:82806057/82806058/82806059 | |||||||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
无 |
附件下载: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