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民办非企业登记 民办非企业变更 | ||
办理部门 |
社会事务科 |
承诺期限 |
20天 |
办理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1号) | ||
办理对象: (办理范围) |
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 | ||
办理凭证: (相关具备材料) |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 场所使用权证明 . 四 验资报告. 五 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 章程草案 | ||
审批流程 |
南岗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前置要件在街道一口受理大厅办理 | ||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
南岗区民政局海城街140号,电话,86211426,各街道一口受理大厅. | ||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
无收费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