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工业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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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工业运行科 |
承诺期限 |
7个工作日 |
办理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
办理对象: (办理范围)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发展规划,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目录淘汰、限制类技术改造项目。 | ||
办理凭证: (相关具备材料) |
1、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填报《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3、项目简要说明:包括项目建设单位概况,项目改造规模及内容,所达到的技术、装备及产品水平,达产后经济效益情况; 4、材料一式2份,向区工信商务局工业运行科提交。 | ||
审批流程 |
窗口受理,材料齐全后出具《哈尔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即办件)。 | ||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
地点:南岗区工信商务局工业运行科 电话:0451-82736975 | ||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
无 无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