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申办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 ||
办理部门 |
老龄办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 |
民政部令第48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 ||
办理对象: (办理范围) |
南岗区辖区内 | ||
办理凭证: (相关具备材料) |
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设立申请书; (二)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五)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审批流程 |
申请人提出申请——到区民政局老龄办受理——南岗区民政局老龄办实地踏查——经区老龄办核查后,对符合养老机构资格条件的,予以颁发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 ||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
南岗区海城街140号 联系电话:86211420 | ||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
无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