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年度缴费基数稽核工作 | ||
办理部门 |
南岗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
办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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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 |
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稽查工作的通知(哈社险字[2001]8号) | ||
办理对象 (办理范围) |
辖区内已参加哈尔滨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 | ||
办理凭证 (相关具备材料) |
①《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②《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 ③《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表) ④《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5表) ⑤《机构人员情况表》(财决附06表) ⑥《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⑦当年任意月份工资统发汇总表及职工工资发放个人明细表(含临时工) ⑧上年度财务决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法人印鉴) ⑨当年退休职工的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 ||
审批流程 |
①各参保单位接到通知后,以单位各账册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总额为标准填报《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数据,经手人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②按照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统一安排,各参保单位在规定时间携带已填写完整无误的《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到区级经办机构办理审核。 | ||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
南岗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82511307 | ||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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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