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户口为南岗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 ||
办理部门 |
南岗区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
办理期限 |
每月1-25日 |
办理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 |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 《哈尔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实施细则》哈劳社发【2009】225号 | ||
办理对象 (办理范围) |
1、为社会、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临时性、季节性服务并获得相应劳动报酬,且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户籍人员。 2、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未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高校毕业生,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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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凭证 (相关具备材料) |
1、本人户口、身份证及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个人账户对帐单; 3、指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哈尔滨银行); 4、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哈尔滨银行个人结算存折。 5、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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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1、本人持所需材料到南岗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填报《哈尔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登记表》。 3、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次月起征收失业保险费。 | ||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
南岗区海城街140号四楼失业保险窗口 咨询电话:8620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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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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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