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事项名称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法定依据 |
一.事项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一条 二.实施机构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条 三.办结时限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四.申报材料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五.办理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 |
实施机构 |
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联办机构 |
无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日常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条件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1、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2、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
办理方式 |
部门办理、网上办理 |
申请材料 |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乡村医生执业证原件; 3、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
办理地址 |
南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大成街52号侧八楼801室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程序 |
1、申请人到南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交所需材料,对所提交材料齐全,且正确,立即受理;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更正后,立即受理;如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须补齐的全部内容; 2、南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受理申请进行审核,给予注册。 |
通办范围 |
无 |
服务电话 |
0451-82705512 |
投诉电话 |
0451-82717776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无 |
其他注意事项 |
无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